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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襄城区农业人才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襄城区   日期:2023-09-25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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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襄城区农业人才发展支持办法

(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现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襄城区农业人才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襄阳市“1+7”系列人才政策,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全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打赢打好乡村振兴关键战役,加快构建区域特色人才创新集聚高地。结合襄城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襄城区农业人才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拟定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要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引擎”,强化人才引进,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技术力量服务农业发展,让有专业技能的科技人才、大学生等各类人才走向乡村基层一线,同时鼓励从乡村走出去的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强化本土人才培育,培育乡村基层干部,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成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2年7月,市委“1+7”人才新策发布后,根据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各地要紧紧围绕市委‘1+7’人才政策,结合实际出台本地人才政策”,市委人才办明确要求襄城区要在农村队伍建设、乡村振兴人才方面先行探索。为此,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地实际,起草了《办法》,充分吸纳和培育农业各类科技人才投入乡村振兴。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1月至12月,广泛收集各地农业人才政策,借鉴其他地区农业人才政策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区农业人才政策起草提供参考,并走访部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初步征求意见,经过广泛调研,反复研究修订,形成《办法(初稿)》。

2023年1月结合《襄城区深入推进卧龙人才项目加快构建人才集聚高地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向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办征求意见,截至2月14日,共收到37份意见回复,其中36份为无意见;对市委人才办提出的“第五条中对两年内大专学历证书及对取得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称的农民发放一次性资助的政策存在‘唯学历、唯职称’的情况,建议修改完善,结合所作贡献,发挥作用等情况,经认定后再给予资助”的意见,我们采纳了意见并对《办法》进行了修改。2月24日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襄城区农业人才发展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未见有意见反馈。

4月4日通过区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对《办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4月11日,区农业农村局邀请襄阳市农业技术、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专家和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对《办法》进行了专家论证,并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5月6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对《办法》进行了论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5月23日,《办法》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通过,形成《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正文共分三大部分,共12条,即“总则”“支持办法”和“组织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2条。分别对起草《办法》的目的和支持对象进行了阐述。

二是支持办法。8条。分别对人才团队创办示范项目、大学生回乡创业、高素质农民、农村骨干人才、农业产业领头人、“十佳农民”、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八类技术人才奖补标准和要求等分别进行了阐述。

三是组织保障及附则。2条。分别对奖励资金来源、奖励原则、奖励兑现及文件有效期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关联文件: 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城区农业人才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